到沖繩,一定要玩水的啊,不然要幹嘛?
這天住在屋我地島,民宿後頭就是好美的海,看著就覺得好舒服。
因為入宿當天,我們跑去古宇利島玩水,所以隔天起了一早玩自家後門的海。
當時,跟我們同民宿的,還有另一家人也在海上玩水,而且他們在前一天下午也一直泡在水中。
屋我地島的海水很清澈,往海裡走近十公尺,深度也大概到大腿而已,感覺很安全。
所以我家兩小背著泳圈,姊弟倆比賽著看誰先從海裡游到沙灘邊媽媽的遊戲。
來回兩趟,快到我身邊時,也大概離岸邊不到兩公尺,小乖突然大叫,好痛好痛。
大喊很痛之外,還哭了起來,而且一直用手抓腳。
我趕快把他抱到岸邊,他腳上纏了不少透明的類似海葡萄的東西,我們還以為是海草之類的。
所以,我跟老公就一直用手去撥(這是錯的),但很難撥掉,小孩一直哭一直哭。
民宿老闆聽到哭聲,跑出來看到,立刻說是水母,然後用手捧海水跟沙,把那些透明的撥掉(正確)。
我回國之後,查了網路照片,感覺觸鬚很像波布水母,因為纏在小乖雙腳的,就是細長的觸鬚樣。
網路資料說,波布水母是沖繩浮潛常見的危險生物,有致死案例。
在老闆開車在我們去醫院時,他也有提到如果螫到胸或頭,是有可能死亡的。
老闆看著小乖大哭,他說大人被水母螫傷也會哭,因為真的很痛(捨不得)。
(水母圖節自網路http://pds.exblog.jp/pds/1/201307/30/20/c0098020_21161698.jpg)
接著,老闆把小乖抱到家裡,請他老婆拿了白醋,往傷處開始淋,但小乖還是一直哭著說好痛好痛。
淋了之後,老闆立刻開車載我跟小孩去屋我地診療所。
在診療所中,護理人員先用粗的注射筒裝白醋噴在傷處,之後再用水將小乖沖乾淨。
接著在等待看診的時候,拿了冰塊讓小乖冰敷。
看診的時候,醫生用電腦GOOGLE讓我知道是被水母螫傷,並用漢字寫了要注意的事情。
總共開了三種藥,口服兩種分別是止痛跟抗過敏的,擦的則是類固醇。
醫生要我們注意,傷處不要變得更腫或更燙,避免感染。
吃了止痛藥之後,小乖好像真的也比較不痛,也笑得出來。
但因為抗過敏的藥,藥單上有寫副作用是嗜睡,所以他還真的上車沒多久就睡了,但說不定這也是因為哭到累了的關係。
被水母螫到的第一天,小腿跟腳掌都是腫的,而且腫到肉都硬硬的,傷處摸起來也燙燙的,小乖的腳也都因怕痛而無法自己動。
還好,睡了一天之後,他就說他覺得好一點了,可以自己把腳抬起來,只是還不太能走。
到了第三天,有比較消腫,也可以走路,但因為有些傷處冒出水泡,擔心會磨破,所以也不敢讓他穿鞋子。
在沖繩的第五天被水母螫到,我們總共要在沖繩九天,所以後面幾天都排比較輕鬆購物的行程。
回到台灣的第一件事,就是去北醫掛診,醫生也是開了類固醇的外擦藥膏跟抗過敏藥水給我們。
抗過敏藥水是視情況服用,因為怕傷處會癢,如果晚上睡覺可以服用,讓小孩睡得更沉,以避免搔破傷處。
回來到現在,距離水母螫傷大概一周,水泡還沒消完,但多數都已經結痂了,還好還好。
然後其實現在回想起來,傷到小乖算是最不幸中的大幸了。
小乖現在15公斤,我們還抱得動,如果傷到23公斤的小悅,我們應該每天在飯店混吧!
那如果傷到只穿泳褲的小乖爸,傷到腳會影響開車,但如果傷到身體可是有可能致命的。
至於如果傷到我,哈哈哈哈哈,應該沒人抱得動我,我會成為最大的負擔啊!
然後,也不是在防鯊網裏頭游泳,就可以避免水母,還是穿著包緊緊的泳衣,才是最安全的啊!!
還有,在日本看完醫生,診療費跟藥費,總共花了日幣6290。
我回國去北醫就診,只花了390,我要深深感謝台灣的醫療,我對醫護人員只有尊敬啊!
那被水母螫傷,到底該怎麼辦?先就醫吧!!
因為我在網路上看到,因為水母有許多種,有些建議用食用醋沖,有些不建議。
我這次遇到的水母,到了醫院,是先用食用醋沖洗,之後隔著薄毛巾冰敷至看診。
可是要被水母螫到的機率應該也沒有很高,所以還是就醫就醫就醫比較實在。
然後,到海邊玩,雖然比基尼比較美,但我以後還是會讓小孩穿得像忍者才下水!!
最後,在海外緊急就醫,回國後可以申請健保給付。
衛福部網站查到要準備的資料有:
(1)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。(點這裡可下載)
(2)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,如為中、英文以外之文件時,應檢附中文翻譯。
(我去的屋我地診療所是離島小診所,所以我請他們簡單用日文開立證明而已,健保局也收了)
(3)診斷書或證明文件,如為中、英文以外之文件時,應檢附中文翻譯(住院案件者:另檢附出院病歷摘要)。
(4)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。(護照影本帶去即可)
我在日本就醫,總共花費6290日幣,健保退給我1141台幣。
雖然健保讓緊急在海外就醫的人比較安心,但還是不要用到最好啊!